善用"強制險"
To Dear All;
          分享 "強制險"觀念,下列一則事例,讓大家了解強制險的用意.(萬一遇到請不要忘記自己的權益)
          "平常要養成遵守交通規則,不開快,不闖紅燈,過馬路停看聽,注意行人與來車,平安快樂過一生"
強制險可申請理賠-肇事逃逸亦可申請 昨天去客戶那。 客戶的老公騎機車,被小貨車撞倒,左小腿骨折。   但,該肇事者 郤逃逸了。 後來,他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。   客戶只能很無奈的, 抱怨又受傷,又無法得到理賠。 聽完,提醒他,可利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。 但要去警察局, 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 (載明 提到肇事者逃逸)。 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 而正式收據只有一份。 沒關係強制險的理賠 免正式收據 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, 這樣就可以了。 整理一下: 政府強制險包括 150萬死殘理賠, 和20萬的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。 而要申請 肇事逃逸20萬的意外住院門診理賠。 步驟:準備下列文件: 1. 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(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)。 2.醫院的收據,可用影印本,但要醫院蓋章。 3.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,產險公司申請出險。 政府強制險的用意, 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, 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, 所以自己的權益,自己要爭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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