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11月7日電據香港《明報》報道,香港一名患有精神病的無業男子在公廁拾獲針筒,再在紅磡街道刺傷女路人,他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,6日被判囚5個月。
 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黃譚有(58歲)於案發前沒有服藥致失常犯案;被告現已接受診治,狀有改善,情緒已平復。
    根據控方案情,今年8月4日女事主在香港馬頭圍道近庇利街行走,突感右下背刺痛,她轉身看見被告手持針筒。女事主質問被告是否刺傷她時,被告一度否認。事主前往求診,證實右下背被刺傷。8月8日警員在差館里巡邏時認出被告,並將之拘捕。警誡下被告承認在土瓜灣市政大廈男廁拾得針筒,再刺傷女事主。  (原標題:廁所拾獲針管 香港一精神病人當街刺傷路人被判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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